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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8/2009 永不分手的爱人最近休假在家, 先在福州陪了两天外婆, 后去福安看望了一下奶奶, 前两天和我妈在厦门度假. 我和我妈之间近年一直很和谐. 她玩过的地方比我多, EXCEL用的比我好, PS水平比我高, 用的相机比我高级. 单位隔三岔五有羽毛球包场, 气排球比赛; 在家搭笼子养鸟, 最近还养了只巴掌大的乌龟. 一言以蔽之, 业余生活丰富多彩. 所以我对她很放心, 她对我总体上也比较放心. 前两天从奶奶家带了一箱桃子回家, 我问她要不要吃. 她说一个就好. 我想起某大老板说过"做job要像谈恋爱一样, 要exceed expectation." 于是拿了两个, 反正她吃不完我吃. 削完皮又想, 当初和女朋友在一起的时候我还切片的, 于是又切片. 然后这时候被我妈发现, 说"削完整个整个给我就行了." 无视她, 把切下来的水蜜桃片装在盘子里面拿给她, 自己把桃觳啃掉, 又洗了两个毛桃拿走. 其实我青春叛逆的时候, 对于亲情的评价不高, 因为亲情关系与生俱来, 无从选择, 无可舍弃. 我当年看过一本装帧很烂的<哪吒>, 对于里面"剔骨还父 割肉还母"的情节很是感冒, 因为哪吒从此了断恩情再无羁绊. 所以小时候也曾经有过很愚蠢的念头, 以为自己以后工作赚钱了陆陆续续把爹妈抚养自己的费用一一奉还, 那样就能两不相欠. 现在年纪稍长, 除了知道资金的时间效益之外, 更明白了亲情关爱远非金钱可以计算. 于是也懂得放下一些自我, 学会"因孝而顺". 现在回过头来看, 要是亲人可以分手的话, 我很可能是孤家寡人一个. 因为有段时间太爱自由, 太过自私, 太怕麻烦, 太多的时候并不需要那么多爱, 尤其是以我所不喜欢的方式强加于我的那些. 不过要是因为这样和我妈分手了那还真挺可惜的, 因为要再去找这样一个慈悲而勇敢, 聪慧而单纯, 不但爱我而且懂我的女人相守半生, 实在是很不容易. 达人有云: 爱情到了最后, 是考验彼此人性中最宽厚的部分. 其实亲情更是如此. 因而我很庆幸我和我妈的"人性基本面"贴合的如此完好, 也许这就是天定的缘分. 虽然从更理性的角度看, 应该是她老人家对我的教养之功. 其实我知道自己最终的归宿还是爱情, 一个因为相知所以相爱, 因为相爱所以相守的人. 我不知道在我修身小成, 自认可以担当的时候, 这样的人还在不在. 徐志摩在<致梁启超>里说过, "我将于茫茫人海中访我唯一灵魂之伴侣. 得之, 我幸; 不得, 我命. 如此而已. " 的确, 如此而已. 于我而言, 所谓婚姻, 也许就是要找到一个让你在当时当地足够确定的对象, 或凭藉法律的庄严, 或借助宗教的神圣, 在天地神明或者亲友好友的见证之下, 将彼此升格成"永不分手的爱人". 从此血脉相连, 休戚与共, 切磋琢磨, 以致圆融. 其实, 同居和结婚的差距, 并不在那张纸或是分财产的麻烦与便利, 而在于两个人是否有勇气去冒一次险, 去给自己一个不分开的理由. 从这个意义上说, 爱情到了最后是会变成亲情的. 只不过后者的永不分离是上天注定, 而前者的生死白头来自于彼此的承诺而已. 免责声明一条:我身上所有不靠谱的特质都是我自己成长过程中良莠参半的自我教育的结果, 与我妈无关. Comments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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